★ 为非法经营罪被告人成功辩护2022-04-15李**,成都市温江区人,20**年*月因非法经营罪嫌疑被四川省成都市安分局刑拘后转逮捕,后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本所赵**律师接受李**家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依法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出庭辩护。检察院公诉书认定:20**年*月至*月间,被告人李**在没有任何卷烟经营资格的情况下,以每条*元价格从**县烟草公司职工胡**手中购进出**件(每件**条)**烟厂产的“**”牌香烟,以每条*元价格销售给**公司业务员蒋**,销售金额计**元,非法获利**元。案发后,李**退赃款**元。并以证人证言、书证、李**供述和辩解为证据证实前述事实。公诉书认定蒋**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情节严重,建议刑期应在五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