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血案,导致一人受伤,一人坐牢。这是文典律师事务所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杰律师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该案现已尘埃落定,但其反映的一种社会现象,以及给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值得我们反思。文典律师将本案整理后分享给大家,希望能给人们指引一个正确的生活态度、处事方法,从而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使人们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委托情况
2018年5月10日,黄女士来到律所为其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哥哥黄某请辩护律师,据黄女士讲述,事情发生在2018年4月30日晚上,黄某因汽车地锁与被害人先发生口角,后持刀砍伤被害人。目前,家属愿意赔偿受害人,希望律师能为其争取较轻处罚。
我所接受委托后,办案部立即对案件做了初步研判,并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指派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杰律师为服务对象黄某辩护。陈杰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做了相关研究及准备工作,于2018年5月13日,前往看守所会见黄某。
部分会见记录:
陈杰律师:你好,我是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的陈杰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接受你亲属的委托,担任你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的辩护人,在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会见你,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你是否同意?如果同意,请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
黄某:我同意。
陈杰律师:请实事求的陈述案情,并如实回答律师的提问,只有这样才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帮助你,以上你明白吗?
黄某:明白
陈杰律师:请你把案情(起因、经过、结果、时间、地点、何人)向律师客观陈述一下。
黄某:2018年4月30日晚上,我下楼倒垃圾,在经过楼下的停车位时被一把地锁绊了一下。我当时很生气,就回去拿工具把地锁拆除了。然后,我就回家吃饭,在我吃饭的时候,听到有人在楼下叫骂拆了他地锁的人。我不服气打算下去找他理论,发现他手里好像拿着一个长形的东西,为了壮胆,我就进厨房拿了菜刀下去。在理论时他突然将斧子举了起来,我着急就用手臂挡了一下,接着我就顺势用手中的菜刀砍了过去。然后,我们俩就扭打起来了。后来,跟他一起那个女的上前抢我的菜刀,我妹妹也下来帮忙抢他的斧子和我的菜刀。夺走了菜刀和斧子后,我妹妹就让旁边的人报警,并且我妹夫开车将我们送往医院治疗。在医院派出所的民警就赶过来把我带走了。
在首次会见后, 陈杰律师立即前往公安局阅卷,并走访案发地周边群众。了解到黄某家里还有一位76岁得了脑梗的母亲需要照顾,他又是下岗工人,而且黄某的经济赔偿能力也非常有限,对于对方提出的150万元赔偿,实在无能为力。对此,陈杰律师多次与受害人及其家属联系,从中调解,协商赔偿、谅解事宜。最终,受害人接受185000元的赔偿,并出具了谅解书。
因黄某是初犯,且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所以,法官采纳了陈杰律师的辩护意见,对黄某作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的处罚。
刑事判决书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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