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宋杨东委员提案获答复!无身份证号码也可查询户籍信息
- 5月15日,致公党成都市金牛区总支三支部副主委、金牛区政协委员、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宋杨东律师在政协金牛区委员会第八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公安机关应依法提供“无身份证号码”查询户籍信息减少公民维权成本的建议》提案获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采用,公安机关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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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功案例 || 我所王东律师代理名誉权纠纷一案取得胜诉,当事...
- 近日,因“花花”(化名)在自媒体平台上发布不实言论,辱骂、诋毁晏某,而引发纠纷。我所接受委托后,指派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王东律师担任原告的代理律师,提供服务。经过努力,法院支持了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律师费,合计8000元。
在本案处理过程中,王东律师采取有效的危机处理预案、积极调查取证并制定起诉方案、策略,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使其损失降到了最低,使其声誉得到了恢复、精神得到了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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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所潘乙律师为当事人挽损42万余元
- 2021年7月,我所接到当事人的委托为其办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方面的案子。当事人就相关事宜向我所表达了其个人想法与个人诉求。我所在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案情之后,指派我所高级合伙人、重案组组长潘乙律师为其代理律师。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潘律师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及时搜证、取证,用积极、专业的服务态度办理此案。
2023年3月20日,本案二审判决结案!法院支持了我方当事人42万余元的损失赔付。当事人对本案结果感到满意,并对我所及潘律师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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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 ★ 股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单方决定转让系有权处分!
- A与B系夫妻,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并认缴甲公司30%的出资,相关股权登记在A名下。后经甲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A与C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A将某持有的甲公司30%股权全部转让给C。C依约向A支付转让价款,但尚未办理股东名册变更,亦未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后B向法院起诉,主张案涉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A未经其同意擅自转让属于无权处分,故不得办理股权变动手续。
- ★ <忠诚协议>能否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
-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男方与女方签订的婚前协议约定了待政策条件许可时增加男方为房屋产权共有人、签订协议之日起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有一方移情别恋等过失方不再拥有共同财产,该协议前后出现共同、共有的内容,对于房屋是否为共同共有并不明晰。协议中又约定了相互忠诚的内容,而忠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后,为保证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违反夫妻忠诚义务而以书面形式约定违约金或者赔偿金责任的协议。双方是否忠诚属于情感道德领域的范畴,故双方订立的忠诚协议由当事人自觉履行,不宜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因双方至今未缔结婚姻不具备家庭关系共同共有的前提基础,故依据双方出资额和男方存在的过错酌情确定房屋份额比例并无不当。
- ★ 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现就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 ★ 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
- 为了规范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加强对法规、规章的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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