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电子商务法》(草案)进行了四审。下面,文典成都律师 就带大家了解有关内容。
新闻简讯:
四审稿坚持促进发展与规范经营并重,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在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与责任予以明确,严惩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也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是对电子商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促进,在当前形势下出台此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四审稿拟将电商平台的安全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改为“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同时,根据有的常委会委员的意见,建议增加一条行政处罚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就是目前四审稿最新修改的重点内容,最终《电商法》的具体情况我们将继续关注。若你有遇到具体法律问题需要律师解答,可直接拨打文典在线律师 咨询电话,和成都专业律师一对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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