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支付给大家生活带来了方便,但也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近日,就有人佯装用手机支付买烟的钱,却抱起香烟就跑,该行为涉嫌构成抢夺罪。今天,文典成都律师 就为大家介绍下抢夺罪的处罚标准。
新闻简讯:
8月28日12点30分左右,通州公安分局甘棠派出所接事主胡先生报警称,有两名男子在他经营的超市内抢走一条香烟后骑摩托车逃跑,被他开车截停。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两名嫌疑人带回派出所审查,当场起获三条香烟。
民警经询问得知,刚刚这两名男子骑着一辆摩托车来到胡先生经营的超市门前,其中一人进入超市,另一人在超市外等候。进店男子要购买一条香烟,价值400余元,结账时却说自己没带现金,于是拿出手机准备用微信支付,还把支付成功的界面在胡先生面前晃了晃,胡先生还没看清,男子就抄起香烟坐上店外等候的摩托车跑了。胡先生觉得不对劲,赶紧掏出自己的手机查看,发现根本没有收到这笔付款,于是赶忙开车追赶嫌疑人。十多分钟后,在距离超市不远的地方,胡先生追上这两名男子,随即将二人截停并报警。
嫌疑人因涉嫌抢夺罪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抢夺罪的处罚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是不是一定给予刑事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刑事处罚: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2、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3、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行为人抢夺,在哪些情形下属于酌情从重处罚情节?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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