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的爸爸也许是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但他万万没想到就因为这个后妈的到来,自己孩子的生命永远的停在了3岁。涉事女子已认罪,虐待儿童该如何处罚呢?
事件简讯:
8月5日,深夜,这个女童被一个穿白衣服的女子送到镇雄县人民医院儿科治疗。医生检查发现小女孩全身布满伤痕,最严重的是小女孩颅内出血,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虽然医生对女童进行了颅内手术。但不幸的是,到了8月6日凌晨,女童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小女孩后妈,也就是那名白衣女子,对相关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女子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当地警方控制,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虐待儿童如何处罚
根据《婚姻法》第三条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对于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中国禁止儿童虐待,却还没有独立的虐待儿童罪罪名处罚,只有针对家庭成员虐待的处罚,因此,对于虐童案件一般都是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处罚。
如果是单纯的虐待,通过捆绑,饥饿、打骂等手段致期死亡的,应定虐待罪,从重处罚,假如其对死亡是直接故意的杀害意识的,并认识到且希望它发生的,就应定故意杀人罪。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属于一心想伤害对方的,那么可以定故意伤害致对方死亡。
以上就是有关“虐待儿童处罚”的内容,如果您发现身边有虐待儿童事件发生,一定要伸出援手制止虐待行为,希望这类悲剧不要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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