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游客打碎30万手镯吓晕”的新闻,引发了大家的关注。有人“责怪”游客太不小心了;有人质疑如此贵重的手镯商家怎么能随意摆放。但事情已经发生,现在大家最关心的无疑是:卖家说是30万,游客就要赔30万吗?今天,文典律师就从法律角度为大家介绍该事件的赔偿责任及标准问题。
事件速递
游客打碎30万手镯,“第三方”估价后店方索赔17万
据媒体报道,6月27日上午,江西籍游客费女士来到瑞丽市姐告玉城,在一家翡翠商铺前看到店家正在摆货,就选了一个戴在手上。
店家告知费女士所戴手镯售价30万元后,她便想取下,谁知手并没有放在桌面上,手镯摘下后在地面摔成了两段,之后,费女士晕倒在现场。
事件发生后,双方到姐告玉城管理处、姐告公安局国门派出所进行了协商,但都未果。最后,双方邀请瑞丽市宝玉石协会进行估价,并得出了“为56圈口,糯化局部糯冰种,晶体较细,水头、光泽度较好,飘翠色,完美,无裂,无脏,经评估市场价值为18万元”的结果。
店方同意女游客赔偿17万元了结此事,但女游客身上仅能拿出1万元。由于差距太大,18时50分,双方同意到姐告公安分局接受警方调解。
至20时30分,在警方调解下,双方仍没有达成赔偿协议。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决定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今日,最新消息:打碎玉镯的费女士不知所踪!电话失联!商家恐索赔无门。
律师分析
财产损害赔偿定责是关键
本事件属于财产损害赔偿事件,核心点在于定责和赔偿标准,下面,文典律师从已知情况分析看能得出什么结论。
1.游客摔碎玉镯行为该如何界定,又该承担什么责任?
从法律角度看,游客无疑是侵权行为人,而商家是被侵权人。
作为侵权行为人,有两种损害承担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
如果侵权人是出于故意的主观意愿,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是过失,原则上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在这里,我们倾向于认为该游客主观上不是故意要损坏玉镯,故而只从民事侵权责任来讲。
由于玉镯是在游客自己佩戴过程中损坏的,故而游客应该承担大部分责任。
2.该游客赔偿要基于什么标准?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9 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第29 条规定,【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不能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适用其他方式确定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市场价格,按照损失发生时侵权行为地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受损害的财产无市场对应价格,可以采用评估等其他方式计算。
那么归结于本事件,玉镯是否有市场价格呢?
瑞丽市宝玉石协会给出了一个参考市场价格:18 万元左右。
由于该商家也属于瑞丽市宝玉石协会成员,所以这个估价对游客来说可能有失公平。那到底该如何确定翡翠镯子价格,对游客和商家才算是公平呢?
对此,双方可以委托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并且当事双方也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然而,就各品类的具体定价水平,目前并无可供遵循的法定标准。相关鉴定机构也只能对玉石的质量作出鉴定,而无法对翡翠价值做评估。
所以,瑞丽市宝玉石协会给出的参考价并不等于游客必须赔偿的金额。
以上内容只是浅显分析了此次事件双方责任和赔偿问题,此事如果起诉到法院,情况就会更为复杂。需要考虑更多方面,比如原被告双方的过错情形,各自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原因力大小等等因素。生活中,如果您遇到了类似纠纷问题,建议先咨询文典在线律师 ,第一时间获取专业的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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