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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以下儿童禁用双黄连注射剂

作者:成都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8-06-12 11:06:54 | 点击量:

国家药监局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的评估结果,特作出4周岁以下儿童禁用双黄连注射剂的说明公告。下面,文典成都律师文章来自于:成都律师事务所带大家了解下此次公告的具体内容。

儿童禁用双黄连注射剂

4岁以下儿童禁用双黄连注射剂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双黄连注射剂〔双黄连注射液、注射用双黄连(冻干)、双黄连粉针剂〕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

此次禁忌中,就新增了"4周岁及以下儿童、孕妇禁用"。

增加的警示语有: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不良反应中增加了头晕、头痛、麻木、抽搐、烦躁、意识模糊、皮疹、荨麻疹、斑丘疹、红斑疹、皮肤发红、肿胀、瘙痒、皮炎等。

国家药监局要求,所有双黄连注射剂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双黄连注射剂说明书修订要求,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8年8月5日前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最后提醒大家,看病要在正规诊所、医院,保留就医凭证,以备出现医疗纠纷时能更好的维权。更多详细法律问题可直接拨打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和成都专业律师一对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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