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8日,我所接到当事人的委托为其办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方面的案子。当事人作为原告(反诉被告)向被告(反诉原告)就租赁房屋的相关事宜向我所表达了其个人想法与个人诉求。我所在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案情之后,成立了以高勇律师、巫雨容律师为主办律师,胡蝶律师为协办律师的专业律师团队。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方律师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及时搜证、取证,用积极、专业的服务态度办理此案。
2017年12月13日,本案一审判决结案!法院支持了我方当事人51000元的装修赔付诉讼请求。当事人对本案结果感到满意,并对我所及三位律师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