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0日,我所高勇律师主办、刘强律师协办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作为其被告辩护人。同年11月,该交通肇事案件终审宣判:被告人因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被告当事人在案发后,及时主动报警后等待交警处理;经交管局认定,被告人承担事故全责,被告也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法院认为,被告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被告主动投案报警、系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上一篇:高勇、巫雨容律师联合办案,助力当事人赢回51000元装修赔付款
下一篇:高勇、刘强律师成功为当事人减刑,当事人涉嫌运输毒品罪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