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拼多多的上市,不少网友曝光在拼多多平台上买到假冒伪劣的商品,目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要求上海市工商局约谈平台经营者,并调查消费者反映的问题。那么商家售假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呢?文典成都律师 为大家介绍。
新闻简讯:
7 月 26 日,中国电商公司拼多多成功赴美国上市,随后也引发更大的关注和议论。有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就投诉拼多多平台上销售山寨产品。
针对大家的疑问,拼多多创始人黄峥称,从销售比例上面来讲,拼多多平台上真正假货,能够被定义为假货的量肯定比媒体想象的要少,因为它很大程度上是客单价决定的,40块钱的东西做假也是有成本的。“山寨的问题我觉得比假货要严重,这里平台也是需要有价值观,有些白牌机去蹭流量,消费者没有得到好处。山寨的问题,我们确实做得不够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监司高度重视媒体反映的拼多多平台上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等问题,已经要求上海市工商局约谈平台经营者,并要求上海市和其他相关地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媒体反映的以及消费者、商标权利人投诉举报的拼多多平台上销售山寨产品、傍名牌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检查,不管是第三方平台还是平台内经营者,只要构成违法,都将依法严肃处理。
商家售假平台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在消费者面前,电商和具体商户共同承担着“经营者”的角色,都需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设定的所有法律义务。而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2013年第二次修正时特别增设条款,明文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该法,即便在平台提供者不知道商户售假的情况下,如果不能提供商户的有效信息和联系方式,或者平台提供者作出了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消费者都可直接请求赔偿。
强化第三方平台的监管责任。增强平台商和网络商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是遏制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大对网络商品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落实第三方平台的告知责任非常必要。平台商在提供网络平台服务时,应对商品经营者进行前期法律指导,并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让网络商品经营者严格依法经营。同时,平台商要认真核实入场经营者及其商品的真实信息,完善自身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主动发现违法经营行为预警制度,防止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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