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让66岁的董事长田文华含泪进了监狱,6年间三次减刑,她还能再减刑吗?减刑是否有次数限制呢?文典成都律师 为大家介绍。
新闻简讯:
在2016年年底,三鹿前董事长田文华再获第三次减刑,减刑期限为一年半,剥夺政治权利六年不变。刑期自2011年11月4日起至2027年8月3日止。
前两次减刑情况
据了解,2011年11月4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刑事裁定书表示执行机关河北省女子监狱于2011年6月13日提出田文华减刑建议。执行机关提出,该犯在服刑期间,认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和生产劳动。获得奖励:记功三次,2010年度被评为狱级改造积极分子,有悔改表现。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经审理查明后,罪犯田文华在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可以减刑。将田文华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六年(刑期至2030年11月3日止)。这是田文华的首次减刑。
2014年5月23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刑事裁定书表示,对罪犯田文华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六年不变。(刑期自本裁定确定之日起计算。即自2011年11月4日起至2029年2月3日止)。这便是田文华的第二次减刑。
其家人表示争取再过两三年就保外就医。
能无限制减刑吗
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减刑次数,但是却有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的规定,因此不能无限制减刑。
如果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如果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所以,即便以后田文华还可以减刑,但是她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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