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山东临沂一“暴走团”占据主路内侧车道行走,一辆出租车从后方撞入人群,致1死2伤。目前出租车司机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而在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的同时,一条名为“女司机机动车道撞上暴走团,谁的责任更大?”的问题出现在了企鹅问答的平台上,引起了人们的热议。
到底谁的责任更大?专业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来看,双方均有责任。
1、出租车司机应承担主要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一项重要的原则,就是强调以人为本,充分表现出重点保护弱者的特点。这是立法时,考虑到客观对待不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特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着重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等交通环境中的弱者,同样也强调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在分
析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时,不但要立足于法律法规,还要客观、具体地分析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特性。机动车相对行人来说,速度快,但操作不灵活,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如遇险情,控制能力低。行人则速度慢,但行动灵活,控制能力强。行人在横过道路时,
其观察交通环境的能力强于机动车在运行中观察行人动态的能力,在认定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时,不能一味强调法律条文而忽视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特性。既不能要求机动车象行人那样灵活控制,也不能要求行人象机动车那样行动迅速。而交通安全法的第二十二、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司机虽然在规定车道内行驶,但没有及时发现暴走团,并造成人员伤亡,并不符合驾驶要求,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暴走团”违反交规,交警可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三十六和六十一条规定,即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暴走团”经常长时间占用机动车道,是一种严重的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交警可以对其教育,罚款。
不管最终责任如何划分,悲剧都无法挽回。 一死两伤——看到这起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导致的悲剧,十分痛心。倘若不将交通规则牢记于心,必将自食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