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黑龙江鸡西市市医院发生一起“患者家属持刀伤人”事件,犯罪嫌疑人因何行凶?医患关系又为何会如此紧张?医院又该怎样预防医闹事件的发生呢?下面,文典律师为大家一一浅析,如有不同见解欢迎留言交流。
挟持事件回顾:
黑龙江鸡西市鸡冠区公安分局微信公众号今日发布情况通报:7月11日零时32分,鸡西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市医院内有人持刀伤人。接警后,相关警种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医院值班室内一男子右手持砍刀抵在一名女护士胸前,左手持尖刀抵在其颈部,情绪失控。民警劝说期间,犯罪嫌疑人再次持刀欲刺向人质胸部,民警果断开枪,将其击毙,成功解救人质。
医院如何防范医闹事件的发生
一、抓好医院内部管理
首先是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要从根本上加强从事医务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培训,让每个处在医疗岗位的人都具备专业技能,防止最初级医疗事故的发生。
其次,从管理制度入手,充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机构针对医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进行测评,做到赏罚分明,使医务人员有良好职业道德,真正对患者关心。
最后,实行医疗事故责任制。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后,谁出现医疗事故,让医务人员、管理者本人按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费用,这样从根本上督促医务人员始终用专业态度,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改革仲裁机构,打击无理取闹
医疗事故仲裁机构的组成与其工作的方式方法应予以改革。医疗事故仲裁机构必须应有相应的权威性,其组成成员不仅有卫生部门的参与,还应有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的介入,不能让患方认为仲裁机构属卫生部门管,只帮医院讲话,不为百姓主持公道。对医疗机构确有过错的行为要及时处理好,亦不能让少数医疗机构逃避由于自身原因产生的责任。
公安机关对无理取闹、带黑社会性质的行为应予以重拳打击,按照情节轻重当即处罚或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通过媒体大众告之。健全和完善医疗事故保险理赔制度、分解医疗风险、缓解医患矛盾;规范媒体对医疗纠纷的正面宣传,引导患者按照正常途经解决医疗纠纷。
三、医护人员做好必要防卫措施
面对医患纠纷,医护人员要学会用法律手段有效地保护自己。
收集证据与正当防卫。
通常来说,冲突出现后,最常见的是“各执一词”;不止医疗纠纷,各行各业都是如此。如果不是当事人,后来人很难客观的判断当时的情况。
对于医疗暴力来说,医护人员要特别重视录音、录像证据,尤其是需要了解工作区域何处可以有正常摄录的摄像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四十八条,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当遭受暴力攻击的时候,首先需要考虑的是证据系统的取得和留存,然后才是可能的分辨和责任追究。
另外,司法实践对于“正当防卫”认定非常苛刻的。司法实践对于互殴,有一个比较重要且实践中广泛应用的方法——后果学说:“甲乙两人斗殴,甲将乙轻微伤,乙将甲打至轻伤”。有时发生过程和是非曲直若想要完全还原,还是非常困难的。而太多时候是没有确切证据,谁先打谁,谁如何还手,如何掌握的轻重之类。司法部门同志司法实践中对缺乏证据分辨责任的,根据损害后果给予了简化处理——“根据后果,乙将甲打至轻伤,可以起诉乙故意伤害罪判刑,甲将乙轻微伤,甲可以拘留”。大家不要轻视了上面的一些描述,这个后果学说指导司法实践,造成生活中一些大家难以理解的结果。
四、建立防医闹联动机制
经常可以看到,一个地方出现医闹处理过后,事后就不了了之了。该如何转变这种“治标不治本”的现象,把一次性的“突发性处置”转变为“常态化”的管理。必须建立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防治机制。防治医闹体系要由以下要素组成:由公安机关牵头,依托医院警务室对医患纠纷提前介入,转变以往“闹后取证打击”为“闹前防闹未然”;由司法部门牵头,在各镇区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组建法律顾问专家库和医学顾问专家库,健全第三方调解机构;在源头方面,通过加强诊疗规范和质控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减少医患纠纷发生,以此实现从“不能闹”到“不必闹”的转变。
上述是几项医闹的防范措施,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遵法守法的同时也要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次提醒:医闹已入刑,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患者及家属要冷静处理和医院/医生的矛盾,切忌用暴力、言语侮辱等方式解决问题。如果您遇到了类似问题,建议直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 ,专业律师会在线根据您遇到的具体问题,给出完善的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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