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交警部门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签订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但事后赔偿责任人觉得自己吃亏了或者受害者认为赔偿少了,签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可以反悔吗?下面是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律师的介绍。
一般而言,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损害赔偿协议,如若反悔,一般不予支持。但如果确实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等情形,允许当事人有条件地反悔。
1、协议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2、协议可变更或撤销的情形
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争议最多的是赔偿协议是否部分无效或可撤销。按照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协议的、在订立协议时显失公平的,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以上仅是关于交通赔偿的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这方面的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文典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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