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在每一栋施工大楼都能看到农民工的身影,他们干着极中又十分危险的工作。那么,如果民工在工地上意外死亡应该赔偿多少钱呢?下面让成都劳动纠纷律师来为大家介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指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体现了对生命权、身体权的保护,具有填补实际经济损失和保障受害人近亲属基本生活来源的功能,还有对受害人近亲属精神损害的抚慰功能。该条司法解释给出了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和方法即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按照20年计算,如果受害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受害人年龄在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同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就是工伤死亡赔偿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其具体计算有一定的了解。如果劳工双方无法协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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