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调整为5000元,这意味着不少中低收入人群的收益会明显增加。接近月中,不少企业已经开始发放工资了,先拿到工资的朋友遇到一个疑惑,为啥我的个税还是按照3500计算的呢?10月发9月的工资是否适用5000起征点呢?文典成都律师 为大家解答。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
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所以,10月发9月工资时的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
税率调整后,公民能多收入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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