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一男子在超市行窃被抓后,男子表示自己是为了去探望在服刑的妻子才偷的,最后超市让男子按原价购买了盗窃的熟食。那么,家属探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文典成都律师 为大家介绍。
家属探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
会见对象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其他亲属或他人,监狱认为对罪犯改造有帮助,经监狱批准,也可会见。
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
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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