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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期限的法律规定

作者:成都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7-10-24 16:03:44 | 点击量:

工伤认定是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单位或伤者个人、家属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的一项鉴定申请。那么,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都有哪些法条规定呢?文典成都劳动工伤律师为大家解答。

工伤认定期限

工伤认定期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条款只规定了受理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期限申请的可能性,而对职工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的申请,是否应当审查超期的理由,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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