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中,用工单位将派遣工退回到劳务派遣公司的做法,被称作劳务派遣退回。派遣工被退回后,无论是被派遣公司另行安排用工单位,还是被待岗,或是解除劳动关系,他们的合法权益经常得不到维护。那么劳务派遣工被辞退怎么办?下面让文典律师来为大家介绍。
一、劳务派遣单位可以随意解除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企业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派遣公司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务派遣工被辞退如何赔偿?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劳务派遣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应当以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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