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13438825761

其它房产知识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房产纠纷 > 其它房产知识

遇到拆迁纠纷怎么处理

作者:文典房产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7-06-28 17:37:11 | 点击量:

拆迁纠纷一般是由拆迁补偿款引起的,被拆迁住户认为补偿款过低,与拆迁负责部门协商不下时,就会产生纠纷。这时我们该如何解决遇到的纠纷呢?欢迎阅读文典房产律师整理的文章进行了解。

遇到拆迁纠纷怎么处理

房产拆迁纠纷一般解决方式

(一)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二)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三)强制拆迁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拆迁纠纷起诉问题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

其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以上就是有关“房屋拆迁纠纷处理”的知识,如果您还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专业房产律师在线文章来自于:解答您的问题。

相关知识推荐:

没有产权的房子可以卖吗

房屋使用权到期必须续费才能居住吗

房屋遗产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6-28 17:37:11 【打印此页】【关闭
成都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提前终止租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下一篇:租房需要注意什么,哪些房屋是不可以出租的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秉承开放、包容、超越、引领的办所理念,欢迎优秀的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