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出现工伤刚开始并没有感觉什么异常,但是时间久了可能就会出现一些后遗症。那么此时该如何处理呢,是否可以再次要求赔偿?下面让成都律师来为大家介绍。
工伤后遗留的后遗症也算工伤,法律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工伤复发的,依旧按工伤申报和处理,社保中心会处理赔付和报销。员工工伤后遗症可以要求公司和保险公司赔偿。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以上就是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在司法实践中劳动工伤纠纷一般比较复杂,建议委托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文典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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