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虽然是永久的,但是土地使用权却是有40到70年不等的土地使用权。那如果使用权到期了,不续费还可以居住吗?下面,文典房产纠纷律师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房屋使用权续费问题,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房屋使用权到期可以不续费吗
《物权法》第149条第1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本来,这里所说的“自动续期”,含义就是无条件的续期,不必要补交费用,也不需要再次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民众自动地继续合法使用土地。
但是从目前媒体报道反映的情形看,一些学者和地方官员仍然认为,这种条件下如何“自动续期”立法不明确,有的还得出了可以民众必须再次交纳土地出让金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结论。
在立法已经如此清楚地规定“自动续期”的情况下,这些官员和学者还认为立法不明确,这一点说明,对于这一问题的争议已经是一个明显的思想认识问题,或者说是观念的问题,而不是立法的问题。
对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出“无条件自动顺延”的观点的出发点,是城市居民住宅土地权利问题涉及我国五六亿居民的基本利益,立法对于这样一些看起来仅仅是一句话、但是涉及基本民生的重大权利的规定,还需慎重处理。
(一)从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所有权建立的法律思想的角度看不应该再次向居民收费。
因为,国有土地所有权是新中国成立之后按照社会主义的法律思想建立起来的权利,而且这一权利的建立过程也没有采取传统民法的方法,因此这种权利从一开始就不是一种国家私权或者政府私权,而是人民公有权。
(二)从土地价格的角度看,也不应该一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在其他国家民众依据这样的价格可以取得的房地产,既包括土地所有权当然也包括房屋所有权,这些权利当然都是无期限限制的。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水平和权利相等原则,我国民众也应该享有像所有权一样的永恒的权利。
根据《立法法》对于立法权限的规定,涉及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必须由全国人大制定,国务院和地方人大都无权就此立法,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更不能就此问题擅自做出规定。
以上就是对“房屋使用权到期是否续费”问题的浅析,如果您还有其它看法,欢迎留言探讨。如果您需要律师帮助,请直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 ,成都专业律师在线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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