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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打官司需要交的费用有哪些

作者:文典整理 | 来源: | 发布于:2017-06-20 17:18:42 | 点击量:

你是否认为打官司,如果不聘请律师就不需要给钱?递个诉状就可以?文典辩护律师告诉你,即使不聘请律师,自己提交案件到法院也是需要交案件受理费的。具体需要交的费用,欢迎大家阅读文典金牛区辩护律师整理的文章进行了解。

成都打官司需要交的费用有哪些

一、法院的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如果按20000万计,一审的案件受理费,你应当预交300元。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启动二审程序时,按一审受理费预交。

(二)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5.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至50元。

二、案件律师代理费:

如果原告要聘请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因各地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收费标准不一样,但最低不会低于1000元。律师案件代理费也分为一审代理、二审代理和执行代理。

三、诉讼过程中,相关申请事项的收费,如保全费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按照相应的标准收取。

四、执行费:

胜诉后,被告及时履行判决,那么,就不用申请执行程序。可以省去预交的执行费。如果被告不能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那么,就要涉及到执行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申请人也是要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交纳相关费用。

以上就是有关“起诉需要缴纳费用”的知识,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请直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在线律师,文典专业辩护律师将在线为你分析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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