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400-900-9915

其它财产纠纷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财产纠纷 > 其它财产纠纷

双方未婚同居,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

作者: | 来源: | 发布于:2017-06-14 14:17:44 | 点击量:

人们都说处于恋爱中的人智商为零,在热恋的时候,恨不得把自己的一切都掏空给对方了。但相处久了以后,面临各种矛盾,双方分手时,不少人想的就是一定不能让对方好过,人没了,钱我都要要回来!那么双方未婚同居,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下面让文典律师来为大家解答。

双方未婚同居,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

一、原则上,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他们之前所共同购买的财产,诸如电视,冰箱,微波炉、沙发、房产、汽车等,都没有产生争议的,认定为共同财产,由两人平均分割。

二、一方能够证明自己对某物归他所有或者出资较多的情形

如果同居的一方坚持认为对某一财产享有所有权或享有权利比例较高,如财产属于一方购买或购买时出资较多,而另一方否认时,那么主张权利的一方应当前述事实的举证责任。否则,该财产应按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三、一方赠与的财产

如果在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另一方想要要回的,应遵循赠与合同来处理。

若财产已经交付,且在赠与时并没有附条件,则赠与方无权要求要回该财务,但若财物的价值较大,或者因赠与财产造成赠与方生活困难,则受赠方应返还财务。

若财产还未交付,则赠与方可以在交付之前撤销赠与,若该财产在赠与时附条件了,受赠方没有达到条件,赠与合同不成立,则赠与方也可以拿回财物,但该条件不得违法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未婚同居财产的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生活中财产的分割往往引起各种就纠纷,双方应该尽量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采用诉讼的方式,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6-14 14:17:44 【打印此页】【关闭

上一篇:如何办理财产公证,有什么注意事项

下一篇:财产损失鉴证的评价标准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秉承开放、包容、超越、引领的办所理念,欢迎优秀的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