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高利贷就相等于背上了巨额债务,还不起债还会被***人各种围堵,轻者心力憔悴,重者家破人亡的都有。不过,成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提醒大家法律是不保护高利贷的,如果你遇到了这两种高利贷借条,可以不按约定偿还。
无效高利贷借条
第一种,利息约定超过法定利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不得超过24%,超过部分不予保护,也就是说,超过的部分利息不用还。
第二种,将高额利息写入本金当中谋取暴利的
借款人其实只借了3.5万元,而十天的利息是4万元。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把本金和利息一起写成本金。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提醒大家遇到高利贷纠纷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 ,会有专业律师一对一在线解答您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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