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400-900-9915

其他继承知识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继承 > 其他继承知识

代位继承是怎么回事

作者: | 来源: | 发布于:2017-05-17 13:50:10 | 点击量:

在继承法中有这样一个名词“代位继承”,相信很多人对这个名词都比较陌生呢,那么什么是代位继承呢?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文章来自于: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说,代位继承是指: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什么

按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首先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遗嘱继承不发生代位继承。

二、 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三、 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四、 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五、《继承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他们无权要求与被代位人处于同一顺序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即有两个或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头参与平分继承遣产。

以上就是关于“代位继承是怎么回事”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这个名词有一定的认识了。如果还有继承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在线律师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5-17 13:50:10 【打印此页】【关闭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继承纠纷诉讼应提交哪些材料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秉承开放、包容、超越、引领的办所理念,欢迎优秀的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