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400-900-9915

离婚财产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婚姻家庭 > 离婚财产

2017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作者:文典整理 | 来源: | 发布于:2017-05-02 11:25:17 | 点击量: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由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共同财产已分割,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分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夫妻共同债务分割的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分

(一)对外共同债务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前,夫妻双方已离婚的

(1)无论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还是通过诉讼程序得来的离婚的生效法律文书,有关财产的处置,都是就双方内部的财产分割的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均不能以此逃避对共同债务的清偿。

(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因此应将离婚的双方列为共同被告,共同承担对外共同债务的清偿,并承担连带责任,不必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

(二)对外共同债务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后,共同债务清偿前夫妻双方离婚的

(1)假如双方对债务和财产均作了相应处理,且负担此债务的一方有财产足以偿还债务,则可按照双方约定,由负担此债务的一方负责清偿。

(2)假如双方为了逃避债务(前提是共同债务),财产分给了一方,而把债务分给了另一方,负担此债务的一方没有能力偿还或不能全部偿还,生效法律文书中又只列了无偿还能力一方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执行过程中直接追加另一方为被执行人,令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为离婚分割财产,只是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以此使其共同生活期间的债权人的债权丧失清偿。

以上就是有关“共同债务分割”的知识,如果您有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在线律师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5-02 11:25:17 【打印此页】【关闭

上一篇:2017离婚财产取证需要注意什么

下一篇:2017离婚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秉承开放、包容、超越、引领的办所理念,欢迎优秀的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