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的发生时比较频繁的,遭遇交通事故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便于索赔。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在出院之后需要注意什么?下面让成都律师来为大家介绍。
一、伤者在出院时需要复印并保存好如下资料:
1、门诊病历本、每次住院的相关病历本;
2、入院记录、手术记录、病理诊断报告;
3、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
4、各种检查、检验报告单及生成的图表(如听力图、脑电图、眼底照相图、鼓膜照相图等);
5、影像学资料(如X线片、CT片、MR片及对应的报告书)等。
上述资料在伤者医药费结清后,医院都会予以提供;如原件需保存在医院的,医院都会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医院有关部门公章。
二、出院时让医生在病历有关文件上做好以下记录:
1、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 (影响护理费计算)
2、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一般最好不超过两个月);
3、出院后休息时间; (影响误工费计算)
4、后续医疗费需多少钱,如取内固定物等; (影响到后续治疗费问题)
5、出院后需加强营养;(影响营养费能否支持)
根据成都交通事故律师的实践,还需要对伤情的诊断证明进行特别注意,伤者出院时一定要明确明白个人的伤残情况,知道自己个人的伤情预估自己可能评上的伤残级别。有些医生在病历和出院证明或者出院小结等文件上比较潦草马虎,所写的病情情况与X光片、CT片等检查报告不一致,当事人应特别注意这一点,医院在出院时写的疾病诊断及出院记录特别简单,或者发现病历记载内容与实际伤情有明显不同,应及时向医生反映,做好修改补充,否则在后面的伤残鉴定中,会严重影响伤残级别的鉴定,或者使当事人在进行司法鉴定时难以评到级别或评到的级别很低。
另外,出院时还需要注意医疗费发票问题,如果伤者方出了医疗费,一定要拿到医疗费发票原件;如不能拿到医疗费发票原件,则伤者一定要就自己所出的医疗费金额让医院或车方出具书面证明;如果是肇事方垫付的医疗费,则是否拿到医院专用收据票据则无关紧要。
以上及时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遭遇此类纠纷,建议委托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文典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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