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一客运公司接到反恐罚单,什么是反恐罚单?客运公司为什么会触犯《反恐法》?自《反恐法》实施已一年了,还是有很多人不清楚这部法律,下面,文典成都律师 就为大家介绍下哪些情况容易收到反恐罚单。
新闻简讯:
据警方介绍,早在4月27日,民警在暗访中发现,该客运站售票窗口存在不实名售票的情形,与此同时,安检值守人员还存在对进入候车大厅人员行李安检不到位的情况。当时,警方就责令该客运站于5月15日前整改完毕,并处警告。
9月26日,警方再次检查该客运站,对其违法行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该客运公司立即落实整改措施。10月3日,民警再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仍未整改到位,当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根据调查,该客运企业长期对进站人员、车辆、物品等不能做到严格检验管理,在警方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后依然我行我素。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企业处以10万元罚款。
收到反恐罚单意味着有恐怖行为了吗
反恐罚单是公民或法人等主体因违反我国《反恐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对此作出的行政处罚。
收到“反恐罚单”并不意味被处罚人的行为就是恐怖行为,但是被处罚人也可能会因此支付巨额的罚款。
三种情况容易收到反恐罚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20条、第86条和第90条的有关规定与人们的生活联系比较紧密。
第20条规定: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若未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未登记客户身份、物品信息。
第86条规定:宾馆、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在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第90条规定: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或者未经批准,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的,如果是个人在微信朋友圈或微博等平台上有以上行为的。
所以,大家外出时要携带好有效身份证件,配合实名登记。宾馆、客运站等经营者也要做好安全检查、身份实名登记工作,避免罚单。若您遇到了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 ,或拨打文典律师24小时咨询热线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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