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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秀网CEO被抓,走私普通货物罪如何处罚

作者:文典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7-08-18 15:29:29 | 点击量:

近日,走秀网CEO被深圳人民检察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提起公诉,下面,我们来了解下有关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处罚标准。

走私普通货物罪如何处罚

事件简述:

2016年5月17日,纪文泓的走秀网被查出走私奢侈品进境,且偷逃税款数额巨大,该公司副总裁吴某、财务主管等人被抓获归案。因纪文泓时任深圳市某区的第六届人大代表,无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纪文泓出境潜逃。5月23日,该区人大常委会暂停其人大代表职务。7月13日,纪文泓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0月,国际刑警组织签发“红色通缉令”,对纪文泓展开全球追逃,该案总案值4.38亿元人民币。2017年6月9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该案公诉。

在案发前2年多的时间里,深圳走秀网为了掩盖公司走私,陆续将少量的货物经正规渠道正常报关进口,以取得相关合法报关手续和进口税单应付检查。纪文泓还定期开会,调整正常与非正常渠道进口货物的数量比例。

走私普通货物罪处罚标准

《刑法》第153条、第157条规定,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款额处理。

走私行为违法,大家切勿为了金钱而搭上自己的自由。如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成都专业律师在线文章来自于: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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