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南都记者卧底调查发现,位于广州石牌桥的三大网红快饮店之一MOLE CHHA奶茶店涉嫌雇人排队,营造“虚假繁荣”场面。当天,该店疑雇了90多人轮流排队,领队给兼职排队人员每人发一枚骰子,作为“托”和奶茶店收银员之间的暗号。领队在店家附近监督排队人员并根据队伍长度安排排队人数。一开始兼职人员还是分组下来,隔15分钟左右就下去一批人假装顾客在奶茶店门口排队,后来逐渐变成5组人大部分都在下面排队,始终营造出店家生意火爆的场面。无独有偶,成都华西都市报记者调查发现,成都春熙路一家饼店门口,站满了排队购物的市民,其中也出现疑似专业排队托。那么店家这种营销手段是否合法呢?下面我们让文典律师来为大家谈一谈。
雇人排队属于饥饿营销的一种方式,指商家利用交易信息不对等的优势,通过人为制造疯狂排队现象,从而塑造出一种产品稀缺,供不应求的假象,利用人们的好奇心和从众心理获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即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雇人排队,人为制作出“火爆”、“红火”的场面,是一种掩盖商品销售真实情况,欺骗消费者使其错误地信赖该商品品质并进行消费的行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在此饱受践踏。
同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中,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因而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交易行为应当是在符合市场交易规则及商业交易习惯基础上出于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所进行的。而通过找托排队构起虚假的销量和口碑,蒙蔽大众,消费者花费大量时间排队购买到的商品很可能远远低于心理预期,消费者最基本的公平交易权无法保障。从法律上讲,这属于一种消费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