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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根据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作者: | 来源: | 发布于:2017-06-20 14:04:41 | 点击量:

我跟男朋友准备结婚,他在几年前就开始付了首付自己买房子了,可是还有部分贷款还没还清,房产证上的名字都是他的,我想问一下这房子是属于他的婚前财产吗?结婚后我也是这套房子的所有人吗?法律上是如何界定婚前财产的?

婚前财产根据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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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当然夫妻可以约定财产的所有权。有约定的就按约定。

关于你丈夫在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是属于他的个人财产的,如果婚后没有约定,那么在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就是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相关夫妻财产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就是关于婚前财产根据法律是如何界定的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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