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在办理大量房屋继承见证中有很多当事人提问,他们可否将属于他们继承的房产份额的资格转让给其他人?继承权可以转让给他人吗?下面让文典律师来为大家介绍。
继承权是一种衣附于人身的权利,它与一个人的身份是不可分离的。例如,作为女儿,基于这一特定身份,根据《婚姻法》关于“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之规定,才对父亲的遗产有继承权。可见,继承权是不以转让的。至于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同是又指明其继承份额给某人时,这是不属继承权的转让,也不是继承人放弃继承(因为放弃继承权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而实际上是以继承人的身份享有继承权,把继承来的一份遗产再赠给他人。这样做是继承人行使了自己的财产所有权,是将遗产的所有权转让给了他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是合法的。
以上就是关于继承权转让问题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这方面的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文典在线律师 。
上一篇:如何取得继承权,有哪些方式
下一篇:继承权是否可以放弃,怎么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