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实施后,什么是夫妻共同房产?哪些房产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带着这个疑问,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的律师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夫妻共有房屋的法定情形有
1、只要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房屋,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2、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
3、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而购买的房产;
4、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房产;
5、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产;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6、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夫妻双方购置房产并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7、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夫妻双方购置的房产并且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8、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9、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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