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不仅仅是财务的分割,还必须将所有的债务都处理清楚,然后才能结束婚姻关系。那具体而言,离婚时如何处理婚前债务呢?下面让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的律师来为大家介绍。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也就是说,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不得转移和变更夫妻对外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夫或妻对外承担了连带责任后,对另一方有追偿权。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时怎样分担婚前债务”的介绍,通常其有双方协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进行起诉。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进行,争取利益最大化。如果还有其他相关疑问,可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 。
上一篇:假离婚逃避债务怎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