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不动产变更是需要进行登记的,登记后才生效,权益才受法律保护。那如果没有产权,房屋还可以售卖吗?下面,成都律师 事务所的律师就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没有产权的房子出售合同是否有效
报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止权属不清的房地产进入市场交易,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末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对这里的“不得转让”应理解为不发生物权的转移,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如将未经登记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一律认定为无效合同,不利于保护善意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也不利于当事人认真订立和遵守买卖合同。
在房屋转让中,不能因为不具有房产证而限制其交易,房产末进行最初登记和过户登记,只是产生房屋所有权不转移的效力,但双方的转让合同仍可成立和生效,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不仅在双方当事人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而且可以引发物权关系变动的法律事实,因而双方当事人基于合同形式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受到转让合同的约束和法律保护。
房屋转让双方在履行或享有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时,必须以自己的行为促使房屋产权的变更,这样就可以体现合同是物权变动的原因。
这里所说的“权属证书”应理解为产权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当事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材料。实际生活中,这些证明材料有拆迁协议、开发公司出具的证明、开发公司开出的发票、房屋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销售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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