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13438825761

破产清算知识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财产纠纷 > 破产清算知识

公司破产清算拖欠员工工资怎么算

作者: | 来源: | 发布于:2017-05-31 13:51:38 | 点击量:

企业破产了,拖欠员工的工资怎么办?员工能得到哪些补偿?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你讲述其中的法律规定。

公司破产清算拖欠员工工资怎么算

我国《企业破产法》对职工债权有较多规定。该法第8条规定,要求破产申请人提供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这是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条件,法院依此也可以对破产企业予以监督,凡是未能依法提供职工安置预案,未能核查职工社保等的企业可能无法顺利启动破产。

该法第48条规定,职工债权“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既减轻了职工负担,又维护了职工诉权。

另外,该法113条规定了职工债权的内容,以及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的顺位。职工债权,即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债权种类齐全,内涵丰富,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几大项目均包含其中,并规定在普通债权之前受偿。

职工债权中的工资包括哪些?

职工债权中的工资,应做广义理解,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

以上就是公司破产清算拖欠员工工资怎么算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面临此类纠纷,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当让有相关法律疑问,还可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5-31 13:51:38 【打印此页】【关闭
成都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怎么写破产清算申请书

下一篇:公司破产财产由谁接管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秉承开放、包容、超越、引领的办所理念,欢迎优秀的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