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他人的土地,自己修建厂房生产,遇到拆迁时,拆迁赔偿款应该归谁呢?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针对这一问题,文典成都律师 为大家整理如下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租地建厂房拆迁款该归谁
只租赁了土地,在拆迁的时候可以获得厂房重置价、停产停业损失、装修附属物搬迁费、机器设备等相应的补偿。
如何确定实际经营者?
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就是实际经营者就是正常纳税,取得营业执照并且实际经营的人。但在实践中有观点认为房东的出租行为也是一种经营行为,一旦双方到法庭上打分割之诉的时候,就会给房东批出30%-50%。有些地方是认可房东的租房行为,即便没有取得房屋租赁的相关许可,但租房行为是生产经营行为。
由于承租户和拆迁方之间可能不存在直接的征收与被征收关系,也就是说拆迁方作为拆迁主体,那么不动产的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才是被征收主体。但是由于是租赁方不存在这种关系,往往有弱势。在这里要提醒承租户,你虽然不是被征收人,但你是利害相关人。从民事法律关系也好,从刑事法律关系也好,只要是利害相关人都有权利去参与到实际的协商谈判中去,包括一些法律程序的提起,一些诉讼你都有权利。你的诉讼主体资格都来源于利害相关性,而不是仅仅针对征收人或被征收人的主体资格,在这一点要提醒承租方。若你遇到具体问题,可直接拨打文典在线律师 咨询电话,与成都律师 一对一沟通,获取适合你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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