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达到报销的年限或里程数时,车辆所有人就要前往车管所为报销车辆做登记报销。如果车主不去车管所报销,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文典成都律师 为大家介绍。
报废车不报销会怎么处罚
汽车在行驶到一定的年限或者里程数的时候就要注销报废了,有的车主觉得自己的车车况还挺好,不愿意报废,有的选择偷偷开上路,有的选择卖给拆车场,这种方法都是不对的,机动车在该报废的时候就应该及时去注销报废,各位车主朋友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报废车是一定要注销的。如果不注销,车管所档案中仍然显示为车辆正常,如果车牌照被人冒用,还是要追究原登记车主的。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年限,不将机动车将机动车回收企业解体,办理注销手续。车管所会将车辆的状态改成“强制注销”,并公告该车停止使用。“强制注销”状态并不代表车辆已经注销,只是表示车辆达到了报废标准,应当注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2款:“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部分司机对于车辆报废的问题存在很大疑惑,且没有主动给车辆办理注销手续的意识。如果达到强制报废期限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业务,将停办其新购置机动车注册登记和转移登记业务。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不同机动车使用年限不一样。一般来说,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其中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
但是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到有关部门申请车辆报废,即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有的车主想问,自己的车在外地,能不能就近报废呢?异地报废车辆是允许的,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当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由回收企业向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还有的车主说,自己想把车卖给拆车场,还能多卖点。不过担心拆件卖了以后,也不注销手续,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很多车主都存在类似的想法,认为拆件卖或者转手卖给他人,能多赚些钱。当然,与去正规回收企业报废相比,如此确实能增加一些收入,但并不是很多,另外到不正规回收企业拆件出售,或者将报废车转手,这都可能给车主带来一些影响,有的还可能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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