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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合同公证费用要多少

作者:成都房地产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7-10-11 17:56:09 | 点击量:

房产买卖合同虽然不是必须公证,但是公证可以为日后出现纠纷时举证提供更有利的保障。所以,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决定是否公证。下面,文典成都律师文章来自于: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大家介绍下房产买卖合同公证费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产买卖合同公证

房产买卖合同公证费用

具体公证费用,一定要去当地公证处咨询,各地均有所不同。

证明经济合同的参考公证费如下所示(按照标的额多少收取):

50万元以下:收取0.3%,较低200元;

50-500万元:1500+(标的额-50万)×0.25%元;

500-1000万元:12750+(标的额-500万)×0.2%元;

1000-2000万元:22750+(标的额-1000万)×0.15%元;

2000-5000万元:37750+(标的额-2000万)×0.1%元。

房产买卖合同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如果有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他人可以代理进行公证,但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代理书。如果申请公证的人长期居住国外,要提供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代理,并提供来往书信用以证明。

(2)房产所有权证。

(3)房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5)涉及大陆境外法人的情况下,材料必须公证。

以上就是有关“房产买卖合同公证”费用的内容,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直接点击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解。更多法律问题就在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网站,欢迎收藏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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