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成立或失效的,需要按照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失,那么,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包括哪些内容呢?文典成都合同律师 为大家介绍。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内容
1、固有利益损失赔偿
固有利益损失赔偿的范围是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
一般地,固有利益损失是由于缔约时一方未尽保护义务,给对方造成的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比如一方约定交易的场所定在不安全的街边等,结果导致交易款被抢劫遭受财产损失的。
不过,因此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得要确定对方是否尽到保护注意义务。
2、信赖利益损失赔偿
通常上,信赖利益损失包括缔约费用、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及利息等其他可得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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