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拒不到庭怎么办?可以采用缺席审判吗?一方不到庭起诉能不能直接判离呢?文典成都离婚律师为大家解答。
起诉离婚一方拒不到庭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调解是它必经程序,因而得出除特殊情况下,离婚姻案件,一方当事人不到庭的,不适用缺席审理或判决。
那对传唤不到庭的被告该怎么办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以上就是有关“起诉离婚一方拒不到庭”的内容,由以上内容可知,开庭时玩失踪不仅对自己没有好处,还可能会给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影响案件结果。所以,遇到传唤要积极应诉,如果不知道怎么应诉争取权益,可直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 ,专业律师在线 一对一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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