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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作品的著作权是谁享有

作者:成都知识产权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7-08-30 10:30:43 | 点击量: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是谁享有?影视作品不像小说由单一的人创作完成,它是由导演、编剧、摄影、演员等众多工作人员一起制作完成的,那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享有者是谁呢?下面,文典成都知识产权律师为大家解答。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是谁享有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即: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构成影视作品的可以单独使用的剧本、音乐等作品,其著作权仍归各个作者各自行使。

以上就是有关“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内容,影视作品保护不到位,导致侵权案件不断发生,如您遇到此类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帮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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