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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监外执行,需要满足那些条件

作者:文典刑事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7-08-10 12:40:37 | 点击量:

什么是监外执行?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呢?下面,文典刑事律师为大家普及下监外执行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什么是监外执行

什么是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由于某种特殊原因罪犯已不适宜在监内(或劳改场所)执行而需要改变执行时间或地点的变更程序。有的国家称延期执行。

监外执行需要满足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以上就是有关“监外执行”的知识,监外执行机关一般是由社区或原单位协助执行的。如果您还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免费在线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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