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13438825761

其它房产知识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房产纠纷 > 其它房产知识

哪些情况个人不得转租,转租房屋需要注意什么

作者:文典房产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7-08-08 11:05:44 | 点击量:

现在的租房合同基本都是一年期,如果承租中途有事不能继续租,为了不交违约金,许多人都会选择将房子转租出去,但不是所有的房屋都可以自己转租,下面,文典房产律师就为大家介绍下个人不能转租的情况,及转租房屋需要注意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哪些情况个人不得转租

哪些情况个人不得转租

1、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2、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即使租赁合同就转租事项作了约定,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况发生时,出租人仍可以收回同意房屋转租的意思表示,拒绝同意房屋转租,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原租赁关系当事人之间就拖欠租金和擅自搭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不受上述禁止转租条款的制约,但在违反行政法的情况下除外,例如,当擅自搭建违反房 屋规划管理规范时。

个人转租需要注意什么

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私房转租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的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转租合同;

(3)转租的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转租合同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市房地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应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私房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从承租人转租房屋的租金中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租赁合同中或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时未约定转租租金收益分配的,出租人无权获取收益。

以上就是有关“个人房屋转租”需要注意的问题,如果您有具体问题需要解决,可以直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成都专业房地产律师在线文章来自于:为您解答。想要掌握一手房地产法律知识?那就赶快收藏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官网,随时随地学习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知识推荐:

房屋租赁税该谁来交

租房违约金定多少才合适

提前终止租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8-08 11:05:44 【打印此页】【关闭
成都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出租房屋的常见纠纷怎么解决

下一篇:房屋赠与过户要多少钱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秉承开放、包容、超越、引领的办所理念,欢迎优秀的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