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13438825761

合同纠纷知识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经济合同 > 合同纠纷知识

合同无效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作者:文典合同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7-08-08 11:00:42 | 点击量:

合同无效意味着已取得的财产需要返还并赔偿对无过错一方造成的损失,那么,合同无效如何认定?针对这个问题,文典合同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合同无效的认定标准,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合同无效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认定标准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另外,根据《民法通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例如:

(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其例外情况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b) 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c)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是由被侵权方提出,人民法院裁定,所以,在遇到自己的权益被侵害时,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如果您需要律师帮助,可以直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无需排队等待,成都专业律师在线文章来自于:为您服务。

相关知识推荐:

什么样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不能履行怎么补救

合同违约责任怎么约定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8-08 11:00:42 【打印此页】【关闭
成都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租女友回家过年,签的协议有效吗

下一篇: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违约金怎么给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秉承开放、包容、超越、引领的办所理念,欢迎优秀的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