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13438825761

其它债权债务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债权债务 > 其它债权债务

什么是存单质押,存单质押手续怎么办理

作者:文典债务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7-07-23 11:31:05 | 点击量:

存单质押是债务人用自己的储蓄存单作质押,这种质押具体有哪些方式?又该如何办理存单质押手续呢?欢迎阅读文典债务律师整理的知识进行了解。

什么是存单质押,存单质押手续怎么办理

一、存单质押登记流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为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须提交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文件;

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持有中国银行开具的未到期的个人定期本外币储蓄存单,定期一本通存折;

4、申请人持非本人名下存单,还应出示存单所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存单所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

5、持外币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须持本人名下存单;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存单质押的方式

1、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债务人为向债权人(非金融机构) 担保自己的履约能力,把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交由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自己的债务能如期履行的担保,并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到期后,如债务人不能全部履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此存单上的款项优先受偿。

2、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向金融机构贷款质押的存单,贷款机构会在核实存单的真实性以后,通知出具存单的存款银行办理资金冻结即登记止付手续,俗称“核押”,并与借款人签订质押贷款合同,同时将存单保存在贷款机构手中,以防止存单所有人在借款人归还全部贷款本息之前将存款提走。

阅读万以上内容,如果您还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会在线解答您的法律问题。了解更多债务法律知识,就在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官网债权债务栏目,欢迎收藏关注。

相关知识推荐:

抗辩权有哪些类型

银行借贷无力偿还会判刑吗

什么是债权申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7-23 11:31:05 【打印此页】【关闭
成都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债权人代位权成立有什么条件限制

下一篇:什么是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有哪些特征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秉承开放、包容、超越、引领的办所理念,欢迎优秀的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