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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买房假离婚,7大法律风险让你人财两空

作者:文典整理 | 来源: | 发布于:2017-06-24 09:27:44 | 点击量:

“假离婚”已成为人们逃避责任、规避各类政策限制的首选方式,这其中隐藏的法律风险都在大家完全的自信下给忽略了,今天,文典成都婚姻律师就为大家介绍“假离婚”暗藏的法律风险,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买房假离婚,7大法律风险让你人财两空

1、假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双方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其实就是真离婚,就是说离婚的事实已经不能改变,如果一方反悔,不愿意再复婚,那么不愿意离婚的一方不能要求撤销已经生效的离婚登记,更不能够要求强制复婚。

假离婚中关于财产归属的约定也具有法律效力。按照相关要求,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处理,这些约定都具有法律效力,夫妻一方不能以“假离婚”为由,不承认离婚协议约定的事项。

2、共同财产可能变成一方个人婚前财产

例如,夫妻原共有两套房产,“假离婚”时约定两套归女方所有,即使复婚,这两套房子仍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

3、“净身出户”到头来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双方“假离婚”约定共同财产归乙方所有,如双方未“如约”复婚时,那净身出户一方就可能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4、离婚期间,对方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

假离婚后,任何一方取得的财产为其个人财产,如无规定,不发生共有。

5、假离婚后丧失相互继承权

离婚后,双方必然丧失相互的继承权,如果一方不幸离世,那么另一方无法继承其财产。

6、弄假成真,假离婚可能就变成真离婚了

假离婚后,根据婚姻法对婚姻自由的保护,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所以,当一方想复婚,而另一方不肯复婚时,你还真没辙了。

7、“复婚保证书”无法律效力

有人可能会说,既然“假离婚”有风险,那就双方协商好,签订复婚保证书不就可以保障双方权益了。这种做法其实不可取。

对于“复婚保证书”,专业律师的建议是:具有人身依附性质的感情保证、协议,都是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是无效的。不仅复婚保证书无效,类似什么结婚保证书、感情忠诚协议、复婚保证书等均是无效的。

如果避免假离婚风险

1、假离婚的性质和目的。如:双方签订该离婚协议,并非为了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而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

2、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为了本次离婚而签订的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和抚养权方面的约定对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

3、离婚后取得财产的权属。如双方是为了购置房子而假离婚的,有必要约定将来购置房子的权属,也有必要针对假离婚期间收入的归属等事项。

4、一方离婚后不复婚的法律责任。有些人假离婚,除了是骗财之外,还有可能是为了快速离婚,然后与小三共同生活。因此,有必要对该风险进行一定的防范。然而,由于婚姻是自由的,如直接约定一方离婚后不复婚的法律责任,必然会被认定无效。为此,需要较为巧妙地对该方面进行约定。如:就购买某房产办理完贷款手续之日起一个月内,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一方不愿意复婚或与第三者同居或结婚的,视为放弃抚养权和放弃70%的夫妻共同财产等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遇到了法律问题,最好还是直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将根据您的具体问题以及您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给出最好的纠纷处理办法。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文典律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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