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日下午,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在18楼会议室举行“中爱城乡养老志愿者李某某因医院安全隐患致死案件”讨论会。我所律师、实习律师、助理律师等20余人参会。讨论会由陈强文律师和周利律师主持。
(会议现场)
【案情回顾】
2016年10月25日,被告雇佣受害人李某某为被告检修空调。李某某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被告提供的爬梯等作业工具不符合安全规范,被告现场无人对安全施工进行指导等原因,导致李某某跌落受伤。同日,被送往被告处医治,被告口头告知转往上级医院治疗,在转院过程中,家属接到电话被告知李某某已死亡,并将李某某至二级送往火葬场。事后,被告的医务科向原告出具了李某某因脑死亡的告知书。
(李某某系中爱城乡养老志愿者西昌站的站长。多年来一直坚持做公益,他的意外死亡对于当地中爱城乡养老志愿者打击很大,大家心情十分沉重。)
(会议现场)
我所接受原告委托,指派陈强文、周利两位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履行职务。陈强文律师、周利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通过走访目击证人、调取公安局对案件的调查问卷、组织律师召开案情讨论会等方式,有条不紊、循序渐进对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后认为:医院在本案中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陈强文律师、周利律师表示将在法律合法范围内,积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当事人对两位律师的工作表示满意,对文典律所表示感谢。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